习性(三)
- 习性(三)**
作者:白阳老人
(接前)
△呜呼!几千年来。如此施教。何有异夫。
戴盆观天。倚杖逐日。
苍苍之气未辨。
昭昭之光已失。
与影捕逐。能不为悲。岂不犹如:
揭竿而求四海。
击鼓而访诸道。
谁知途之远矣。
终难云腾羽化。
故曰儒教。非宗教也。
人生苦短一世间。
忽若风吹沙落尘。
来去不知从何处。
生死转换一瞬间。
相界万象皆幻化。
何必执着换痛苦。
△道释耶回。四大宗教。所指修法。同一程也。
道曰:修「心」炼性.抱元守「一」。
释曰:明「心」见性.万法归「一」。
耶曰:洗「心」涤性.默祷亲「一」。
回曰:坚「心」定性.清真返「一」。
四大宗教。用「心」用「一」。共同为用。
推以号召。立言为说。称经称典。亦皆然也。
如以所指。指皆为物。相界万象。幻化无常。
无一永住。故曰宗教。祇能谓为。启蒙教化。
伪善无过。功德无量。
金刚经云:
一切有为法。
如梦幻泡影。
如露亦如电。
应作如是观。
此已说明。有为之法。皆非究竟。不是常道。
△人与万物.生灵皆然。如:
我不欲生.是谁之德.不得不生。
我不欲死.是谁之怨.不得不死。
由之而知。后天相界。万物皆然。生老病死。
无一能免。由之则知。生死乃在。阴阳五行。
控制之中。不得不生。不得不死。
△白阳大道。无为修法。即:
不为「经典」所缚。
不为「诸法」所缚。
不为「名相」所缚。
不为「知见」所缚。
不为「智慧」所缚。
不为「幻象」所缚。
不为「生死」所缚。
亦不为「道」所缚。
白阳大道。如此修法。始能:
自足于内。无求于外。
自定于内。无动于外。
自大于内。天地为小。
自寂于内。万境自冥。
如此方能。走出楚囚。不再强被。阴阳五行。
控制愚弄。自己灵性。当家作主。永远脱离。
生死轮回。不生不化。祖炁即我。我即祖炁。
大体无体.体无不体之体.为体.
故无待。
大用为用.用无不用之用.为用.
故无待。
物穹思本.无形象.不生不化。
功极全能.至人追.同化同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