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(一)

作者:白阳老人
0716-2

「和」之也者.其字义极深远。吾尝于夜深人静之时.反复推论.达旦不辞。 「和」字之下而常有连者:

曰和顺。 曰和平。 曰和合。 曰和乐。

故曰:

和者则顺.不和则不顺而相逆。 和者则平.不和则不平而相陂。 和者则合.不和则不合而相离。 和者则乐.不和则不乐而相怨。

此事之则必有至者也。

「和」字之上而常有连者:

曰父子和。 曰兄弟和。 曰夫妻和。 曰朋友和。 曰宗族和。 曰妯娌和。 曰乡党和。

故曰:

和者则为父子.不和则不可谓为父子。 和者则为兄弟.不和则不可谓为兄弟。 和者则为夫妻.不和则不可谓为夫妻。 和者则为朋友.不和则不可谓为朋友。 和者则为宗族.不和则不可谓为宗族。 和者则为妯娌.不和则不可谓为妯娌。 和者则为乡党.不和则不可谓为乡党。

此乃又为理之所必然者也。

细玩「和」字.从禾从口。盖禾.至午时开口.此时乃天地中正之气.不偏不挠.故曰:「致中和.天地位焉.万物育焉。」人苟以中和之气.位天地.而育万物.则大人之能事尽矣。

观和顺之家.其祥瑞有可见于物类者。陈姓名褒.南唐.江州人也。十世同居.宗族七百余口.设广席.必长幼以次坐.而共食之。其家畜犬百余.则共一牢食.一犬不至.诸犬则为之不食。而犬能知爱其类.非和顺之所感乎。 观今世之士.则以同流合污为和。孔子曰:

君子和而不同。 小人同而不和。

盖和与同.虽迹相似.而义相反。诸位大道同修.则不可不辨也。今有人焉.

彼谓善.我从而善之。 彼谓恶.我从而恶之。

随声附和.不察可否焉.是同也.而不可谓之和。又有人焉.

彼谓善.我于善中察其恶。 彼谓恶.我于恶中察其善。

揆情酌理.得夫好恶之正.而不流于偏焉.是和也.而不可谓之为同。

吾虽修道久矣.而对大体了然.仍感诸多不足.诚望诸位同修.真实前辈.指吾过失.亦即和之意也。何者?

目能察尽秋毫.而不能自观其面。 力能高举九鼎.而不能自举其身。 人能明于观人.而不能自知其过。

望诸同修对吾言行.或闻或见.而有失检之处.而能随即给以匡正.自当欣然接受.岂非中和之道乎。

夫庖人治庖.

过于咸则益于水。 过于淡则益于盐。 必盐水配合.得其和焉.而后则谓之和羹。

诗曰.乐人治乐.

其声高者则抑而下之。 其声低者则扬而上之。 必然高下相合.方能得其和焉.而后则谓之和声。

诗曰.

乐于和声.和声则克于谐是也。 食也者.悦其口者也.过三寸.则不知也。必求其味之和焉。 乐也者.悦其耳者也.过一夕.则不知也。必求其音之和焉。

何况.

心为吾身之主。 气为吾身之用。

安得不求其和耶。

孟子曰.持其志.毋暴其气.此乃和之之道也。

白阳大道修子之谦.恉在示人以身教.正所以欲人之而能反省.虚心而能相互请益.故复引申为喻.以明和之理也。

(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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